2.《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33号)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监督渠道】电话。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48号10楼;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包括主要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目录内容等信息
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实施目录及各事项(含子项)基本信息、实施主体、服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事结果、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信息、服务信息等要素信息